2023年浙江金華浦江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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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受各招聘單位委托,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2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詳見《202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包括招聘單位、招聘人數(shù)、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要求和說明等。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具有符合計劃表中條件的對應戶籍(公告之日止)或出生地(以身份證號碼為準)、學歷要求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報考本次招聘的崗位,戶籍或出生地放寬至浙江省。
2.在2023年6月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3.本縣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
鑒于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將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考錄相應環(huán)節(jié)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存在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各類情形的人員,不宜報考。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3.年齡18至35周歲(1987年6月9日至2005年6月8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方式。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6日9時—6月20日17時
報名網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需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6月19日9時—6月21日17時
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三)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3年6月19日9時—6月25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需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辦理網上繳費,繳納考試費5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筆試資格。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收考試費,請以上報考人員于繳費時間內向浦江縣人力社保局事業(yè)科提供相關資料。逾期不提供的,視作非貧困家庭報考人員。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浦江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公布取消崗位之日(含)起2日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時間:2023年7月6日9時—7月9日11時
已繳費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7月9日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實際參加考試總人數(shù)淘汰10%的人數(shù)比例劃定。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合格分數(shù)線及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人數(shù)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招聘名額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名額出現(xiàn)1:1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總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八)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
體檢工作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實施前,國家或浙江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辦法進行,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體檢合格人員名單中進行遞補。
(九)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三、其它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zhí)行。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要求,上報浙江信用網予以公布。希望廣大應聘人員從自身做起,誠信應聘,誠信參考,不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三)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原則上不能低于3年(鄉(xiāng)鎮(zhèn)聘用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服務期限不能低于5年),在縣內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
(四)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pj.gov.cn/)上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五)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研究生專業(yè)參考《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2)。
(六)本次公開招聘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應聘人員對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浦江縣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lián)系電話:0579-84183375。
(七)社會車輛禁止進入筆試考點,考生不能提前進入筆試考點熟悉考場。請考生盡量選擇車輛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議提前到達考點,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guī)定通道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失去參加考試資格或耽誤考試時間的,視作缺考。
附件:1.202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2.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xlsx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