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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招聘消防文員6人公告(第三批)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4-10-17 09:12 來源:浙江人才網
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公告(第三批)
為切實緩解支隊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據(jù)《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文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6名。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消防文員主要從事文秘信息員、消安委工作人員、協(xié)助執(zhí)法、火災協(xié)查、駕駛員等工作,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服從組織安排;
(二)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工作能力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能夠保守工作秘密,無酗酒、賭博、網絡借貸、不良征信記錄等情形;
(三)具有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崗位文化程度有所調整,具體參照招聘職位表),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基礎、口頭表達能力及計算機應用能力;部分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附件1。
(四)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8年10月12日-2005年10月12日)之間,身體健康,無紋身(無論大?。象w檢標準;
(五)招聘崗位相應工作職責:
(1)文秘信息員:負責有關文字信息、數(shù)據(jù)材料、檔案的收集、整理、上傳下達、會務保障及完成上級領導賦予的其它任務等。
(2)消安委工作人員:協(xié)助開展消防監(jiān)督檢查等執(zhí)法工作,配合完成消防宣傳工作、負責有關文字信息、數(shù)據(jù)材料、檔案的收集、整理、上傳下達、會務保障及完成上級領導賦予的其它任務等。
(3)協(xié)助執(zhí)法人員:協(xié)助開展重大火災隱患、區(qū)域性、行業(yè)性火災隱患、大型群眾性活動現(xiàn)場、社會單位消防監(jiān)督檢查等。
(4)火災協(xié)查人員:輔助事故調查人員開展事故現(xiàn)場勘驗等調查的相關工作,協(xié)助開展火災調查、監(jiān)督檢查,行政處罰等協(xié)助執(zhí)法工作,協(xié)助完成日常業(yè)務保障,文件處理等工作。
(5)駕駛員:主要負責單位行政車車輛駕駛,并做好車輛維護保養(yǎng)。需要輪流值班,值班期間需在單位宿舍住宿。
(六)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2日。
三、工作地點
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及縣(市、區(qū))消防救援大隊,具體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2日—10月2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各縣市消防文員報名點咨詢電話及地址詳見附件2,報考人員可到就近報名點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需提供學信網電子備案表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戶口本、報名表(附件3)、1張近期一寸藍底證件照。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于審查通過的人員,會電話(或短信)通知,告知考試時間和地點。審查不通過人員不再電話(或短信)通知。
符合報考條件人員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三)組織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由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統(tǒng)一組織。
1.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參照《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以及相關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儀表舉止和綜合素質,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先,進入下一輪。
(四)公布成績
筆試、面試結束后,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在麗水消防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并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進行。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消防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經審查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的,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工資不低于麗水市城鎮(zhèn)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同實際用工的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合同聘用),并按標準統(tǒng)一發(fā)放工作證件、服裝、標識以及裝備等,工作期間實行雙休制,工作滿1年后享有帶薪年假。福利待遇按照消防文員工資福利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統(tǒng)一為消防文員辦理五險一金,具體工資標準以入職后核發(fā)為準。
(八)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招聘過程相關公告或信息在麗水消防公眾號發(fā)布,請報考人員自行關注。
3.本公告由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解釋,具體招聘工作由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實施。
咨詢電話:0578-2216010。
監(jiān)督電話:0578-22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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