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語”近人:關于民政、民生、民心,習近平這樣說
習近平用語是公務員考試申論資料必備素材,對于申論寫作有非常大的幫助。公考通(www.shenzhenhaoting.com)近期將陸續(xù)更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語錄,大家備戰(zhàn)公務員考試,可借鑒學習。
以下轉載自新華網(wǎng)
【編前語】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民政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民政、民生、民心,事事關系百姓。新華社《學習進行時》為您梳理習近平的重要論述。
民政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
——對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增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推動民政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對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
——對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做好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針”。要全面把握發(fā)展和民生相互牽動、互為條件的關系,通過持續(xù)發(fā)展強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質基礎,通過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創(chuàng)造更多有效需求。
——2015年7月,在吉林調研時強調
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只有連續(xù)不斷的新起點,要采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的舉措,實實在在幫群眾解難題、為群眾增福祉、讓群眾享公平。
——2016年2月,在江西考察時強調
增進民生福祉是發(fā)展的根本目的。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發(fā)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深入開展脫貧攻堅,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fā)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擁護和支持是黨執(zhí)政最牢固的根基。
——2014年10月8日,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義是最強的力量。正所謂“天下何以治?得民心而已!天下何以亂?失民心而已!”
——2016年1月12日,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要在堅持全國一盤棋的前提下,確定好改革重點、路徑、次序、方法,創(chuàng)造性落實好中央精神,使改革更加精準地對接發(fā)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
——2016年1月,在重慶調研時強調
必須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我們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堅持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作為制定政策的依據(jù),順應民心、尊重民意、關注民情、致力民生。
——2018年12月18日,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