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2年報考人民警察條件的公告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公安廳
關于2012年報考人民警察(公務員)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改善公安隊伍結構,以造就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型公安人才為目標,根據《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guī)定?,F將報考人民警察(公務員)條件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政治素質和品行;志愿獻身公安事業(yè)。
二、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重度扁平足。體檢標準:按照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三、報考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年齡規(guī)定:
1、報考省級以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
3、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年齡界定時間為
四、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或直系血親正在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非法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公安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