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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務員試用期可以辭職重新報考嗎?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3-07-31 15:02 來源:公考通
很多小伙伴在考公的道路上披荊斬棘,最終成功上岸。
但是也有部分小伙伴上岸后更加迷茫了,覺得自己考上的職位和自己理想中的工作有太大差距,或者感覺自己難以勝任當前的工作,想要辭職,同時又擔心試用期內(nèi)能不能被批準?辭職后會不會對以后報考有影響......
01、公務員試用期多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在成功錄用報道之日起,會有一年的試用期。具體條文如下:
●第三十二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02、公務員試用期能否辭職
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務員試用期內(nèi)辭職,實際上指的是公務員在試用期內(nèi)向單位提出申請放棄錄用。
在公務員辭去公職中有個十分重要的規(guī)定,就是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許多基層公務員有最低服務年限,一般為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或者更長。
所以試用期真正意義上的辭職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可以在試用期內(nèi)向錄用單位申請個人放棄錄用,然后等待批準。
03、哪些情況下不得申請取消錄用
根據(j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七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guī)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04、申請取消錄用有什么影響
首先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后,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取消錄用后,個人申請和取消錄用申請等資料會放進你的個人檔案里,假如你日后又考上其他單位公務員,政審時會作為重要參考。所以你提出的取消錄用理由必須合情合理且不能影響到下一次報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單位不會同意,硬辭職不干的話,輕則按考察不合格取消錄用,重則會記入誠信檔案,這些都會對你下次的政審產(chǎn)生不利影響。
05、試用期內(nèi)可以再考公務員嗎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yè)單位應聘。所以你申請取消錄用未獲批準前是不能再參加其他考試的,你偷偷報考了,但是取消錄用審批書是注明時間并存在檔案里,政審是很容易被發(fā)現(xiàn)的。
除非逢考必上岸,或者實在不愿意在現(xiàn)單位呆了,哪怕以后考不上也要離開的才建議你這么做。畢竟考上公務員也都很不容易,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絕對要三思而行。祝愿大家都能一擊即中,考上自己心儀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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